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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三届机关优秀工作案例评比的通知

时间:2018-04-16     来源:     浏览次数:

机关各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推进机关“五五四”党建工作计划,践行机关“做成做优”文化,建设“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机关队伍,为复兴交大、创建一流大学做出更大贡献,现启动第三届机关优秀工作案例征集评比工作,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型

1、集体工作案例:以党支部为单位申报,案例应以20167月至20186月开展并完成的工作或建立的相关长效机制。

2、个人工作案例:以个人名义申报,申报人员应是机关在编人员或在机关工作半年以上人员。

二、案例要求

(一)案例类型

案例分为创新奖、质量奖、服务奖、育人奖四个类型,要结合主题党日、党建创新活动、本职工作和学校重点工作进行申报。

1、创新奖:充分体现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有特色、有引领的特征,在工作理念、工作思想、工作方法、工作机制等方面有新突破,取得显著创新成果。

2、质量奖:体现高质量、高水平、高效率,在落实学校重点工作中体现出求真务实、追求卓越,达到目标要求甚至超过期望的效果。

3、服务奖:体现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变粗放式服务为精细化服务要求,为全校师生提供优质服务,受到服务对象高度赞誉。

4、育人奖:体现立德树人、关爱学生、服务学生成长成才特征。

(二)案例要求

1、参评的工作案例应是围绕学校中心工作、重点任务以及部门的核心职能完成的工作,特别是在完成学校重点工作中的具体实践,在解决基层实际问题方向的具体做法,或是在加强部门建设、解决制约学校事业发展的实际问题方面的新举措。

2、党建方面的案例应是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中形成的典型经验和做法。

3、符合《西南交通大学机关工作规范》的要求,有违反者不能申报参评。

4、参评的工作案例不能和第一届、第二届重复,同一工作案例不可同时申报集体案例和个人案例。

三、申报名额

1、集体工作案例,原则上每个党支部不超过2项,但同一内容不能重复申报。

2、个人工作案例,数量原则上不超过本部门在职工作人员的40%(小数点后四舍五入)。每个工作人员限报1项工作案例。

四、相关要求

1、申报优秀集体工作案例请填写附表1;申报优秀个人工作案例填写附表2;申报应明确评选类型(即创新奖、质量奖、服务奖、育人奖),并由支部书记签字。

2、工作案例要明确主题,高度概括提炼,包括要实现的目标、具体举措、实际效果、经验启示等,不仅要做得好、说得出,还要有提炼、有共鸣。

3、各党支部于630日前将申请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各1份报机关党委(犀浦校区综合楼652),电子版发到邮箱:jgdw@swjtu.cn

4、评选分为初评和终评两个阶段。初评提出建议名单,集体研究确定入围终评的集体案例和个人案例;终评采用公开展示的方式进行评选,评选出优秀集体案例和优秀个人案例,汇集成书正式出版并进行表彰。

 

 

机关党委

2018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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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件【附表2.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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